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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护理适用于哪些新生儿

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加强护理,加强护理指的是针对一些特殊的新生儿采用一些更好的护理方式,保证其能够正常生长发育。那么,加强护理适用于哪些新生儿呢?

加强护理适用于早产儿(说的是那些怀孕不足37周)、低体重儿(出生的时候体重不足2500克)、过期产儿(过了42周才出生的新生儿)、小样儿(体重低于同胎龄儿的第10百分位值以下)、巨大儿(出生时候的体重超过4000克)。

另外还包括那些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窒息、出生以后有皮肤紫绀、呼吸暂停、颅内出血、抽痉、昏迷等情况或其他严重畸形的胎儿

还有在生产的过程中出现难产(比方说横位、臀位)、剖宫产,有羊膜早破,羊水过少或过多,羊水发绿、发臭,前置胎盘、胎盘早期剥离,脐带脱垂或打结的新生儿。

准妈妈在怀孕之前或者在怀孕期间有糖尿病、高血压、严重贫血、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、心脏病、哮喘、肾脏病、严重贫血;在生产的时候曾用过哌替啶(度冷丁)、吗啡、抗惊厥药的这些准妈妈,她们的胎儿也是需要加强护理的。

对符合上述状况的新生儿除了加强保暖,注意呼吸、面色紫绀等情况外,其他的护理也是非常重要的。

原因在于这些新生儿本身的发育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、生理功能的不完善或者病理变化;或者是因为准妈妈自己的疾病在使用药物的过程中影响到胎儿,这类胎儿在出生以后,因为生理性的适应能力低下,所以需要特殊的照顾。因此,从医疗、护理的角度来说要非常重视。

准妈妈在怀孕的过程中要做好保健工作。孩子出生以后,如果要使用加强护理的话,一定要听从医生的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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